聚焦重点提质效。各省(区、市)人大在预算审查工作中,推动政府财政部门理顺报表数据与债务限额余额数据关系、细化政府债务表编制,并把政府债务限额余额、项目安排、还本付息等情况作为审查的重点内容。一些地方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或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对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审,重点审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的合规性和成熟度、项目偿债计划的可行性及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等情况。天津市人大严把“限额分配”关,在审查债务限额分配时,认为专项债务分配方案与国家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要求不相符,推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调整增加了专项债务分配额。“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是重庆市历史上投资最大、涉及面最广、受益人口最多的重大民生供水保障项目,重庆市人大全程跟踪监督,探索开展绩效评估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政府部门完善政策制度,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隐性债务监督不松懈。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存量债务化解事关长远发展。按照《意见》要求,各省(区、市)人大持续跟踪监督。辽宁省人大听取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及隐性债务化解情况专题汇报,要求进行结构分析和对比分析,督促进一步健全偿债机制,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广东省人大通过建立日常工作通报制度、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向常委会报告等举措,全过程监督省政府做好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广东省级和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均通过不同形式报告了本地区隐性债务清理工作情况。云南省人大安排听取政府汇报,全面了解掌握全省隐性债务情况,评估政府债务风险,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督促政府部门加强债务风险管控。
探索创新聚合力。各省(区、市)人大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方式开展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增强监督实效。江西省人大建立健全全省地方政府债务数据库,每月定期对全省政府债券发行、债务本息等数据进行调度更新。浙江省人大专门开发全省人大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系统和应用场景,实现“一张表”纳入全省法定限额内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一根线”涵盖省市县各级各类政府债务、“一条龙”全程监管所有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湖南省人大通过制度赋“权”、平台赋“职”、方法赋“能”、阵地赋“彩”,拓展人大代表履职路径和方法,让审查监督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史耀斌在讲话中指出,地方人大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确立和强化依法审查监督的理念;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开展政府债务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加大审查力度、拓展监督深度;助力经济稳定发展和防范化解风险。
更好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撬动作用
经过接续奋斗,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新的发展阶段、新的使命任务和新的发展环境对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出了更高、更为紧迫的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财政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和政策手段,财政一收一支反映政府的政策导向、工作重点和活动方向。地方政府债务是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要通过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推动债务资金在支持稳增长、促基建、补短板、扩内需、惠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政府部门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谋划,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切实解决“钱等项目”资金闲置问题,规范用好债券资金,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推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债券发行透明度。
“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既带来一系列新机遇,也带来一系列新挑战,是危机并存、危中有机、危可转机。”财政是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发展和安全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已经成为地方人大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积极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来源:《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孟伟)